利用职务之便,为多个工程项目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288万余元。湖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彭勇涉嫌受贿一案今日在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11年,被告人彭勇在担任随州市常务副市长、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多个工程项目的负责人谋取利益。主要包括:个体户戈高承接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大道和国学广场景观工程,承接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绿化工程;个体户熊辉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及其开办的湖北中平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申办“见证取样”资质等。
在上述项目上,彭勇单独收受贿赂人民币88万元,伙同其子彭霄飞收受贿赂人民币170万元及价值30余万元的斯巴鲁汽车一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