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原规则自2003年颁布以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存在一些不足,一些机制性的规定不够具体细致,为了督促证券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证监会修改了证券公司治理准则。
证监会表示,修订后的准则维持了原来的总体框架和主要规定,主要做了三方面修改:
一是删除、修改与公司法、证券法等冲突的规定,并作出细化规定。
二是充分吸收综合治理以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经验,强化约束机制和流程要求。
三是借鉴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中国际组织、境外监管机构针对金融机构高管薪酬制度采取的改革措施,并落实国务院相关要求,完善对证券公司薪酬管理机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