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诚诚家住福建某小镇,由于没有一技之长,中学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喜欢喝酒的徐诚诚经常借酒浇愁,他四处向亲戚朋友打听赚钱的路子,可是一直不如意。一天,在和一位久未见面的好友蒋某喝酒时,蒋某说有快速赚钱的好路子,并且还极力邀请他参加。徐诚诚被蒋某的“诚意”打动了。参与其中后,徐诚诚发现蒋某所说的好路子,就是发诈骗短信,诱使他人向卡中汇款。徐诚诚说,他本想退出不做这种违法的事,但蒋某却对徐诚诚说:“没事的,我们与对方只是在网上、电话中交流,对方又看不到你人,很安全的,我做了两年多,已赚了几十万了。”徐诚诚有些犹豫,可看到自己不到半年就拿到工资3万多元钱,还是决定留下了。 2011年2月份,南京市民朱女士手机收到信息称其银行卡被扣除年费、信用卡被,朱女士拨打该电话,蒋某谎称朱女士的银行卡被盗用,须将全部存款转入指定的“安全”账户,朱女士信以为真,于当日下午到银行某营业点将8600元人民币存入徐诚诚控制的“安全”账户上。后徐诚诚将上述款项取出。2011年3月份,朱女士又到银行,将人民币18万元存入“安全”账户上,该笔款项于当日分多笔被转存至徐诚诚持有的五张银行卡中。后朱女士又将人民币68万元存入徐诚诚的账户上,徐诚诚随后将钱全部取出。朱女士发现问题后报了警,徐诚诚被抓获归案,其他嫌疑人仍在逃。 在法庭上,徐诚诚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根据被告人徐诚诚的犯罪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归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判处被告人徐诚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扣押在案的银行卡予以没收。 消费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