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一条名为“颍上县某社区书记遭开发商千里追杀”的事件引起社会一片哗然。
后经警方查明,该“新闻”是颍上县以吴小身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导演的一出闹剧,实际上是希望制造“强烈反响”,企图借助公安机关之力铲除颍上县另一涉黑头目卜凡勇。
此前,太和县法院对卜凡勇组织领导涉黑团伙一案于2011年12月14日开庭。2011年12月30日,太和县人民法院对以吴小身为首的涉黑团伙作出一审宣判。
经检察机关查明,吴小身(外号“老平”)1998年曾因结伙到颍上县人民医院寻衅滋事而没有被起诉,从此“名气大振”。自1998年先后与卜凡勇(另案处理)、张道军等人相识。
从2002年至2010年间,这几人逐步形成以吴小身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卜凡勇、张道军、张道银为骨干成员,以白奎、马玉标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王冰、尤金武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在“组织”发展过程中,在吴小身的组织、领导下,该组织成员大肆进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故意伤害、保险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垄断颍上县城至颍上县建颍乡客运线路,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从而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颍上县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1年12月30日,太和县人民法院对颍上县以吴小身为首的犯罪团伙的18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吴小身、张道军各有期徒刑20年,判处张道银等其余16名被告人1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判决同时宣告,撤销此前颍上县法院对张道军等人的缓刑判决,追缴违法所得,没收犯罪工具等。至此,公安部督办的、安徽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直接指挥侦办的颍上县吴小身涉黑团伙案件一审有了结果。
据悉,该案系安徽省公安厅2011年度破获的两个著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