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在东莞受审,检方指控其套用公款200多万元且买官卖官,李天福当庭翻供今年春节后,茂名市委书记罗萌国被刑拘,引发茂名官场地震,一并落马的有茂名市原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倪俊雄,其牵连出来的茂名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天福昨日在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李天福涉嫌套用公款210万元,收受贿赂500多万元,并向茂名市公安局局长倪俊雄行贿20万元人民币、10万元港币,得以“帮助其从信宜公安局调到高州公安局任局长”。
昨日庭审现场,李天福及几位辩方证人当庭翻供,李天福只承认其向倪俊雄行贿事实,而称贪污200多万元公款和受贿的“大部分指控不属实”,所套用公款均为请上级领导吃饭、送礼,非自己所得,而“平常拿个三万五万请领导吃饭是很正常的。这是公开的秘密”。
当庭翻供只承认曾向公安局长买官昨日上午9点半,身着囚服的李天福拖着脚镣,走进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这是他今年2月26日被刑拘后第一次出现在公共视野,他也是茂名官场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官员之一。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宣读的起诉书指控,49岁的李天福涉嫌套用公款210万元,收受贿赂172.28万元、港币10万元、美金15万元,“在职位升迁、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另收受社会人员贿赂累计247.5万元、港币5万元以及价值10万元的佳美小汽车一辆,“为相关人员经营的工程承包、酒店洗浴中心、代办驾照等业务提供方便”。向倪俊雄分十次累计行贿20万元人民币、10万元港币,得以“帮助其从信宜公安局调到高州公安局任局长”。
公诉人列举了每项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行贿人及具体数额,并说“被告人李天福主动配合侦查工作,如实交代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及受贿事实”,这一情节有利于宽大处理。
然而李天福昨天却称,“行贿倪俊雄有这个事实。其他大部分都不是事实。”
审判长提醒,如查实之前所招供的内容,其自首情节也会受到影响。李天福仍坚持翻供,并称“我逢中秋、春节是收受红包,但都是几千块的,没有那么多。之前的口供是我在经历四天三夜极度疲惫的审讯中作出来的。”
否认贪污“套取200多万公款是为给上级送礼”
鉴于李天福翻供,公诉人重新陈述情节,一一与之质证。
李天福曾于2002-2009年相继担任信宜市公安局局长及高州市公安局局长,此后调任茂名市公安局副局长。公诉人引用信宜和高州公安局财务人员的口供和书证,指出李天福每年春节都要套用公款20万元、中秋节套用10万元,随后以差旅费、餐饮费和工资支出等多种名目的报销单据将账目做平。
李天福承认确实有套用公款,“不过这些钱都不是我自己花的,都是请上级领导吃饭、送礼用完的。”他称节日向领导送数万元是当地惯例。面对公诉人贪污罪的指控,李天福否认“据为己有”。
而被指控收受巨额红包“卖官”的指控部分,李天福称这14位涉案人员都是通过竞争上岗获得的职位,其逢年过节送的红包远没有检方所称的那么多。
在社会人员行贿部分,李天福被指控收受徐豆饼肆130万元人民币财物,关照代办驾驶证和行车证年审业务生意,同时还关照了信宜交警大队办公楼工程以及裕兴百货、华海酒店、粤龙保健中心的治安问题。李天福对此也完全否认,称这是自己在极度疲惫的情况下作的招供,辩方律师向法庭申请认定检方证据非法。
检方当庭播放了一段审讯录像,录像上的李天福身着西装,在审讯室里的神情没有异常。
辩方传召了四位证人,均与被告李天福一样出现翻供现象。徐豆饼肆也一口否认自己曾向李天福行贿130万元,这是所有行贿指控中最大的一笔。
徐豆饼肆老板系信宜市驾驶员协会会长,检方指控其为在代办驾驶证和行车证年审业务等方面得到李天福的关照,2005-2007年分三次共送给李天福人民币130万元。此前两人的口供,对诸如送钱的地点在停车场、送钱细节都有描述,然而昨日徐豆饼肆当庭称:“一个驾驶证只有五块、十块的利润,一年下来只有几万块收入。我怎么可能,也哪里有上百万去贿赂别人呢?”
庭审实录“200万是代表单位送给上级领导”
公诉人:你为何会在单位套取公款(共计200多万元)?
李天福:当地有个风俗习惯,逢年过节就要请领导吃饭、送土特产。我这钱都不是自己花的,是代表单位给上级领导拿钱。
公诉人:这是你个人决定的吗?
李天福:这个不用党组决定的,这是管理。而且这200多万不是一次性拿的,是分次拿的,在公安局的支付中,局长还是有这个权力的。
公诉人:你所在的公安局对领导可以支配多少的资金是否有明确规定?管财务的下属是否知道?
李天福:没有。而且平常工作中拿个三万五万出去请领导吃饭是很正常的。这是公开的秘密。
公诉人:用这笔钱有没有拿发票?
李天福:票据有些回来了,有些没回来。请领导吃饭、送礼的钱也很难打发票。
采写:南都记者杨洋(实习编辑:许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