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提及上市公司治理问题时指出,希望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中介机构在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中发挥作用。中介机构要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形成对公司治理的专业约束。
但他同时也提出,从目前的情况看,证券、基金等证券机构自身的治理水平并没有领先于上市公司,这种情况约束了其在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时发挥的作用。
而事实上,从基金公司的角度来说,除了自身治理水平外,在A股市场话语权逐渐旁落、投资上市公司过于短期化,一些投资规则的设置,以及基金公司自身经验等因素,都为基金公司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增加了难度。
多年夙愿郭树清的观点代表了很多监管机构对基金公司的期望。
早在本月初,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就公开表示,基金公司应该对不合格要求的上市公司主动提出股东提案或者建议,并丰富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包括代理投票、股东建议、机构投资者联合行动、股东诉讼等,积极推动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
在今年更早些时间,基金部副主任洪磊也曾有过类似呼吁。再往上追溯,从基金行业诞生之初开始,监管层就一直对基金行业寄予了这种期望。
愿望是美好的,但事实却远非如此。在资本市场中,基金公司一直是一个较为沉默的群体,它们主动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案例屈指可数。
在去年3月,数家大型基金公司曾集体在双汇发展(69.63,0.00,0.00%)股东大会上投票反对“双汇发展放弃对10家参控股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并使得该议案未获通过。该事件曾并被认为是基金公司开始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重大突破。
今年下半年,几家基金公司曾联名给出一份提案,希望大商股份(31.82,-0.37,-1.15%)对管理层给予一定的现金激励,以改善公司治理问题。
近期的重庆啤酒(28.45,0.00,0.00%)事件中,持股众多的大成基金在自己的净值不断下滑之际终于发声,先是要求重庆啤酒停牌披露关于乙肝疫苗的详细信息,之后更是直接以小股东的身份要求罢免董事长黄明贵。
但从结果来说,基金公司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未必能获结果,或者获得结果的周期较长。譬如多数业内人士都预计,大成基金希望更换重庆啤酒董事长的要求似乎胜算不大。
力量悬殊在海外,一些公募基金影响上市公司决议,甚至派出管理人员都是正常的情况。譬如以长期投资著称的巴菲特对自己投资的公司都会或多或少地施加压力。
“巴菲特的投资方法其实更像是二级市场中的股权投资基金,持股周期够长,持股比例较高,而且对公司的参与度很高。他甚至会给公司派出高管人员。”一位熟悉巴菲特操作的私募基金经理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但在国内市场中,对上市公司治理参与较多的往往是PE基金,在二级市场操作的公募基金很难实现。
从一些公募基金成功出手的案例来看,基金公司愿意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并且能够成功往往需要具备一定的前提:一是上市公司中基金合计持有的比例较高,基金公司具有一定的话语权;二是上市公司的治理问题已经明显影响到了基金公司的利益,且除了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外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
按照目前的监管要求,同一基金公司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合计不能超过10%。事实上,考虑到流动性因素,基金公司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往往会低于这一比例。与占据控股地位的大股东相比,一家基金公司是股东中的“少数派”,持有的这些股份在各类投票中完全很难起到决定性作用。
要想使自己的诉求能够真正在上市公司中得以反映,必须联合有相同利益诉求的其他机构或者个人投资者。譬如双汇股份方案被否,就是多家机构联手的结果,而在重庆啤酒的案例中,大成基金则显得“孤掌难鸣”
多因素制约除了积聚一定的力量外,找到适合发挥的契机也是一个关键。在上市公司日常运营的大多数时间内,公司大股东和管理层完全无需考虑基金公司的意见。
“除了在首发、增发等这些需要买方掏钱的时候,其他时间上市公司都不在乎基金的看法。”一位基金经理戏称。因此,重庆啤酒对大成基金要求停牌的公告不屑一顾。
即使有了上述所有的天时地利,基金公司也未必愿意出手。
“如果大成基金能够在重庆啤酒出事前跑掉,我不认为他还会愿意参与重啤的治理。”在谈及大成基金与重庆啤酒的博弈时,一位业内人士曾指出,大成基金完全属于“无奈之举”。
事实上,在多数业内人士看来,重庆啤酒的问题最关键并非公司治理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导致的问题往往属于“慢性病”,只有积累到一定程度才会爆发。能够在爆发之前“用脚投票”,对基金公司而言是更节省成本的解决办法。
而随着短期的业绩压力不断增加,基金公司的持股周期逐渐缩短,基金也缺乏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耐心和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