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22日解答2011年贯彻结构性减税政策相关问题时表示,今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结构性减税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中,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惠及6000万人。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惠及全国924万余户个体工商户,占全部个体工商户的比例达63%。
数据显示,10月份申报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的纳税人约为3000万人,比税法修改前减少约6000万人。月收入(不含“三险一金”等)在38600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均有所降低。
此外,从增值税和营业税纳税人受惠面看,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后,全国有924万余户个体工商户将无需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占全部个体工商户的比例达63%以上。另外,税负平均降幅在40%。
报道称,统计分析,今年9至12月份因实施新税法相应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约600多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9月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实施,11月份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出台了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明年1月份,实施新车船税法,并在上海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