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原东北商场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7年6月,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案经过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波澜不惊,呈现出皆大欢喜的结局。原告徐州市第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主张的1690万元工程款和月利率高达二分五的利息得到法院支持,并确认其在被告房屋折价清偿中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被告松原市东北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却也没有半点败诉的沮丧,而是高高兴兴地认了账。
案件的两大主角徐州六建松原办事处主任李厚洲和东北商场法人代表徐志强举杯庆祝,准备执行东北商场的商铺抵偿债务,各得其“索”.而此时,案件第三人、东北商场大部分商铺的产权所有者安宪福远在日本,对此案毫不知情,判决两个月后,他才被动地卷入这场权益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