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广东省审计厅28日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广东省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7502.96亿元,债务率64.22%。
在地方政府性债务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5891.76亿元,占78.53%;另外对897.76亿元负有担保责任,其他相关债务余额713.44亿元。银行贷款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主要“债权人”,占比超过84%,达6314.89亿元。
报告显示,地方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底,已支出的6189.62亿元政府性债务,有4673.34亿元用于市政建设、交通运输行业、土地收储三项支出,占比逾75%。
从偿债期限看,未来五年已进入还债高峰期,2011年至2015年到期债务占债务余额的六成。
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0年底,广东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即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年末余额与本级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5.73%,加上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后,债务率为64.22%,低于多数国家确定的100%的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