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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网购多把仿真枪获刑8个月

  • 时间:2011-11-14 新闻来源: 京华时报
  •   传媒公司经理何某是军迷,因喜好枪支,他在网上购买了多把仿真枪。记者昨天获悉,何某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据检方指控,何某在海淀区其租住地内,违反枪支管理法规,非法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3支。庭审中,法官详细询问了何某非法持有枪支的动机和目的。何某说,自己是军迷,从小就喜好枪支,因为知道不能持有真枪,就将爱好转向了仿真武器,看到网络上有售卖仿真枪的商家就联系、购买。在买到枪支后,他把枪摆在家中当做饰品欣赏或向朋友炫耀。自始至终,何某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提醒办案法官说,在我国,仿真枪的销售、持有一直受到严格的控制,当仿真枪的功能(如动能、射速)达到一定参数时,即属于枪支范畴,无论是出售、购买、持有这类枪支,均触犯法律。即使是放在家中作为摆设,也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要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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